根据蒙盐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8日,蒙盐集团新一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组分别向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盐业有限公司2家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组长、集团党委巡察办、集团纪检机构相关同志参加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集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肃同志听取巡察情况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员工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
反馈指出,近年来,2家被巡察企业党组织按照蒙盐集团党委部署要求,以“1151”工作布局为指引,全力推动“转型变革创效、创新融合发展”战略实施,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存在差距;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深入,廉政风险排查不深不实、日常监督缺失;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四是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未建立长效机制。
反馈强调,要压实政治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2家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反馈要求,要继续加大整改力度,揪住重点人、重点事不放,一盯到底,对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结合开展“清廉国企建设深化年”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被巡察的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在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一把手”要带头抓整改。纪检机构、组织部、党务工作部等部门要全面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认账、真整改。巡察机构要强化流程管理、闭环管理,推动整改各环节工作紧密衔接、压茬推进。推动巡察监督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2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巡察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扎实做好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